海南省万宁市万宁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9名学科骨干教师公告(第1号)
海南省万宁市万宁中学系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创办于1925年,是一所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完全中学。万宁中学地处万宁市中心城区,学校师资雄厚,位置优越,依山傍海,风光旑旎,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校风良好,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
为了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聘9名骨干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学科骨干教师9名,具体科目及人数为:语文3人(高中2人,初中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历史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且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以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件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男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至52周岁,女至47周岁。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5.海南省内万宁市外的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决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万宁市在编在岗人员。
三、享受待遇
(一)解决编制和岗位
该次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入职我市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市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万宁中学为该次招聘的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并配备桌椅、床、厨具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安排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所招聘的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市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调入本市且聘期在8年及以上、户籍已转入我市的招聘骨干教师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本省有关政策落实。招聘的骨干教师(含调入本市工作的配偶),调入本市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者,在正式调入或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特级教师在上述标准上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少于8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未装修,政府可按原价回购;若已进行装修或改动,政府不再进行回购,相关人员按照离职当时房屋市场估价补交差价款给政府。
(四)人才补贴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前8年发给引进教育人才补贴,按每个学年度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不发放。补贴标准为:考核优秀者5万元/年,合格者4万元/年。前8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教育人才补贴。
(五)已在海南省享受过引进人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同类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可报名,截止日期以下达考试时间的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万宁市万宁中学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将下述材料的原件扫描,并按顺序汇总在一个PDF文件中,连同《万宁市万宁中学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邮箱:475063390@qq.com;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需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⑤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⑥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证书,以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件为准;
⑦个人综述报告;
⑧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教学业绩材料、班主任经历证明材料、教科研等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合并在一个文件里);
⑨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最多5个证书图像或文件,分别上传: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原任职务及起止时间)、同意报考证明(海南省内万宁市外的在编教师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⑩提交一份承诺书,承诺上述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亲笔签名与按手印。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否则报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材料复审结果为准。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面试和业绩材料两个方面组成。
1.面试。面试由教学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教学试讲占60%,答辩占40% 。每位评委专家独立打分,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委专家的平均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进行试讲与答辩,试讲内容为学校现行教材中节选某课/单元/章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驾驭课堂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业绩材料。满分为100分。由应聘者提供个人信息、学历、职称、业绩及荣誉等方面的材料进行赋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教学试讲分数×60%+业绩材料分析分数×40%,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即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成绩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试讲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教学试讲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经专家组评判认定,若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应聘人员教学试讲成绩未及格,未达到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签订诚信承诺书。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工资、入编等手续。新招聘的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调入的除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
(二)应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六、纪律与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等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考核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万宁中学党委办公室:0898--62262166
马老师:13976334437
文老师:15203020909
万宁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