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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县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公告
2024-01-29 11:59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补充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充实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做好我县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月 30-31 日全天( 9:00—12:00,

 

  14:30—17:30);

 

  (二)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三、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招聘需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处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我县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组织面试

 

  由我县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并与拟聘用的公费师范生签订三方协议。

 

  (五)考核与体检

 

  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需提交体检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公示拟聘用公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的教师,服务期限为6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昌江黎族自治县编制内教师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2.聘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凡签约6年以上(含6年)者发放安家费18万元(税前),在正式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如服务期未满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全额退还。

 

  3.住房保障。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县住房保障政策予以保障。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2.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26631029(县教育局信访室)。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报名登记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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