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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
2024-01-29 12:00

 海南省万宁市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市政府同意,我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6.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含特岗教师);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决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职业院校或企业工作经历须提供养老保险清单证明,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烹饪类教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1)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专科学历者,须具有三年及以上职业院校对口专业教学经历或企业一线从事对口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则不需要。(3)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4)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需提供毕业证和相应学科的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电子商务类教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表。(2)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需提供毕业证和相应学科的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语文、政治、音乐、历史及体育教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2)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3)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的中职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月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 2月2日8∶00至2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750333361794289666$$进行网上报名。

 

  2.岗位报考:为体现“择优聘用”原则,报考岗位只报考学段及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万宁市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烹饪类、电子商务类无需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10)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养老保险清单证明(职业院校或企业工作经历的)

 

  (12)承诺书(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学科招聘数量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网上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阅卷及提供考务服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等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平均分数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

 

  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语文、政治、音乐、历史及体育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烹饪类、电子商务类岗位抽选课题授课和实操考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分数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烹饪类、电子商务类岗位抽选课题授课和实操考试各100分,面试成绩=(授课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以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

 

  (七)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八)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市政府批准聘用,批准聘用后由中共万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宁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5年内不能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一般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调动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0898-62229120,0898-66763726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261,0898-66502115

 

  附件:1.万宁市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2.万宁市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报名表.doc

 

  3.承诺书.docx

 

  4.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万宁市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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