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教辅、紧缺专业专任教师和技术人员及辅导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66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教辅人员18人,辅导员21人,紧缺专业专任教师1人,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4人。
2.要求
(1)具体岗位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
(2)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若在报考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可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公示文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包含专业、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等内容的相关证明。
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入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入职时间:应届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一个月内入职;在职人员须在拟聘任公示后三个月内入职。
(4)“年龄要求”的“未满30周岁”是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满35周岁”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满45周岁”是指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为员额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通过本次招聘录用后,符合调动条件的可按事业单位编内调动入职。
2.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入职后享受20万安家费。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熟悉高等教育、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行政事业编制或员额人员,在考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条件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系统:
http://zp.haina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zpgw(选择“2024年公开招聘”)
报名系统只支持PC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
2. 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之间不可调剂。
(2)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佐证附件,2024年3月3日24: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上传的佐证附件须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请提前阅知。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应聘、考试、拟聘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确定辅导员、紧缺专业专任教师、紧缺专业技术岗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管理、教辅岗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
考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对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佐证进行现场审核。
2.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
(2)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应聘该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岗位及相应笔试要求详见表1。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表1 招聘岗位及相应笔试要求
3.面试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的,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重点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业务水平、相关专业技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管理岗、教辅岗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100%;辅导员、紧缺专业技术岗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紧缺专业专任教师遵循文过专排的原则,笔试通过后,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四)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心理测评、体检、考察人选。如有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排名依据;如免笔试或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新一轮面试,并按最后一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排名依据。
心理测评、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心理测评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用人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心理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可从报考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
(六)其他说明
1.日程安排
2.公示和通知
招聘过程中,所有面向应聘人员的公示和通知均在海南大学的人才招聘网站(https://www.hainanu.edu.cn/rencai)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咨询方式
(1)报名系统技术服务:
0898-66293262,330003@hainanu.edu.cn,徐老师
(2)招聘内容:
0898-66271136,rscgkzp@hainanu.edu.cn,王老师
海南大学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