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定向招考”)遂宁市职位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2024年定向招考遂宁市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考生通过遂宁组工网“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登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9:00-17:00。
地点:遂宁市委党校习之楼104号教室(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6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经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考生根据报考职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
(1)经任职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2)由任职村(社区)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截至2023年12月7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或“截至2023年12月7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证明材料1份;(3)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
考生(优秀工人)应携带:(1)经工作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2)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优秀农民)应携带:(1)经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2)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工作证明材料;(3)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
(1)经服务地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报名信息表》;(2)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3)聘期已满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另外: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户口本、高校毕业证明、退役证(复原证)或退伍证、服役年限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生提供的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行程安全,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遂宁组工网“公务员管理”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注意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预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25-298939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