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巴中市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点击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一)资格审查时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3月15日(星期五)12:00前完成。
请各位考生注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待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注意接听。递补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资格审查地点和联系方式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携带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填表及盖章相关要求详见招录公告的填表说明,双面打印、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已(曾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截至2023年12月7日前,未享受过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
8.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需提供: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含现任职情况和连续任职满三年情况,担任职务时间截至2023年12月7日,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的相应工作证明,或截至2023年12月7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脱贫村主任和离任的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相应工作证明,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区)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优秀工人职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截至2023年12月7日,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注明具体工作起始时间);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务工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注明具体工作起始时间);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给予个人的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优秀农民职位的还需提供:所在乡(镇)、村(社区)出具截至2023年12月7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的证明;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给予个人的表彰、奖励(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需提供:“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需县(区)以上组织部门出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县(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县(区)以上团委出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特岗教师”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需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且能反映服役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
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事业编制人员(含经组织选派在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明(选派在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的还需出具选派证明)。
请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报考对象持《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准备参加面试,面试当日上午8:30后禁止入场。资料携带不全不能参加面试。
(四)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