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保人社发〔2022〕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招聘教师岗位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2年至2024年未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硕士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12日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原件。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需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
(4)学习成绩登记表、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以综合条件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七)确定签约对象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八)资格复审
由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签约对象须于资格复审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腾冲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联系电话:0875—5139315)。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
由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由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经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腾冲市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聘用后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符合《腾冲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条件的人员,由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提出申请,经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四)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0875—5155533
监督电话:腾冲市纪委信访室(监察委检举举报平台中心)0875—5136714。
附件:1. 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设置表
2. 中共腾冲市委党校(行政学校)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