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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岛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68人)
2024-04-08 07:40

 2024年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一)招募数量。全市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68人。其中,西海岸新区20人,城阳区4人,即墨区15人,胶州市10人,平度市7人,莱西市1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省招募公告中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https://www.sdgxbys.cn/col/szyf/index.html)。

 

  (二)招募范围。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各区(市)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需求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

 

  二、招募条件

 

  符合《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https://www.sdgxbys.cn/col/szyf/index.html)招募条件,并同时符合青岛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山东省招募公告及青岛市补充公告。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4月20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4月20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由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指定专人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4年4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区(市)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4年5月14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

 

  (四)笔试

 

  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予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七)调剂

 

  面试结束至确定体检人员之前,如有出现空缺的岗位,各区(市)按照规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具体调剂程序和方式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求,由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九)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由招募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

 

  (二)“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三)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发布,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有关问题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岗位具体问题,请咨询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西海岸新区“三支一扶”办公室:0532-85161746

 

  城阳区“三支一扶”办公室:0532-58659939

 

  即墨区“三支一扶”办公室:0532-85559301

 

  胶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532-82288275

 

  平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532-88333928

 

  莱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532-66035782

 

  监督电话:0531-51788162,517881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920253;

 

  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5912361。

 

  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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