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沧州考区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要求,将对沧州考区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沧州市老年大学进行现场证件审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34号。
咨询电话:0317-2160109
提醒事项:资格审核期间,所有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核现场。进入审核现场后,请按照引导路线和标识指示参加审核。审核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示,迅速离开审核现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考生应尽可能在证件审核开始的4月12日、13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如需补充材料可留有时间及时提供。
三、审核证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
6.笔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7.两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河北省青年志愿者中心填写盖章。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2.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