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邯郸考区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要求,将对邯郸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14日(周五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邯郸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地址:中华北大街甲43号(冀南宾馆对面、新世纪北面)。
乘车路线:市内乘1、3、17、25、27、29、30、33、38、51、202路南线、202路东线、204路南线、204路北线、高铁站定制、801路到市美术馆车站下车南行150米至展南路,沿展南路东行100米至展览路,沿展览路北行30米路西。
三、考生需出具的审核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以“服务基层项目”经历报考选调生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填写盖章。
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原件。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本科学历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原件一份)。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
6.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留存原件。
2.考生应尽可能在面试资格复审开始的4月12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需补充材料可留有时间及时提供。
3.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本人到场,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审核地点。要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不得大声喧哗。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5.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提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0-3113263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