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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48人方案
2024-04-11 13:30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人博会招聘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符合《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的高技能人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曾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至考察环节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专业技术6-17岗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具体招聘程序见学院人才引进公告,专业技术1-5岗位按以下招聘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进入我院招聘页面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须同时在报名期间在简历附件材料中提交以下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相关资料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提供正反两面图片。(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经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版本的成绩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未取得以上资料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国内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或高校自设专业须提供学校加盖公章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

 

  4、报考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名范围,但须按要求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应资料。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7日

 

  (三)资格初审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已提交简历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需求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平台及时反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在贵州轻工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51-88506037。

 

  (四)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原则上仅针对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多于35人的引才岗位开展,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引才岗位,视具体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原则上不开展线上初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有关线上初评具体情况(含评审岗位、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要求等)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进行发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属省内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承诺书;

 

  5.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zqy.cn)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制定方案。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线下考核实行百分制,线下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至考察环节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评审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项目申报部门履行的事前报备环节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巡查;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线下考核后出现空缺岗位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可按照评审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轮次不超过2次。

 

  (二)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

 

  (三)未定事宜,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请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四)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1-8850603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4:00。

 

  本方案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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