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郴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按《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对象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情况详见面试第二天发布的《郴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情况表》(4月27日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情况见附件1)。
三、体检安排
1.除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市直单位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名单见《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2.全市法院系统、全市检察院系统职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市公安局(含所属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职位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八个县级公安局(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及其他县市区职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由县市区或招录单位通知体检人员,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体检人员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29日(星期一)7:00前到达郴州市委大院第四办公楼(市委组织部)对面停车场集合。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不得参加体检。迟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3.请体检人员体检前勿饮酒、勿熬夜,清淡饮食。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在体检当天上述项目完成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4.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公布的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复查体检项目,产生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预备1000元现金)。
5.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735-2871358。
附件:1.郴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情况表(一).xls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