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酒泉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酒泉考区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5月12日组织实施,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政策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同时,还需携带两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4.体检费用自理,具体金额以体检医院收费标准为准,须增检项目和复检项目费用,另行收取。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因体检时间较长,考生可自行携带少量便利食品,在抽血化验后进餐。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酒泉市考录办咨询(咨询电话:0937-2617552,18893861237)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酒泉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