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兴安岭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大兴安岭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人员范围
参加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兴安岭区)面试,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4:30
地点:加格达奇区滑冰馆(光华路与电厂街交叉口处)
(三)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2024年4月3日发布)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面试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携带填好考生基本信息的《体能测评表》(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表未携带或携带不齐全者不得参加测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体能测评地点,逾时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须自备运动装、运动鞋、饮用水等。
3.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4.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如携带必须按要求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与体能测评无关人员禁止入场。
6.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7.如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需本人于体测当日在体测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并提供三甲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以及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8.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一)人员范围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机关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公示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加试体能测评的,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8日(考生具体体检日期请到附件3中查询)。
体检集合地点:具体集合地点填写体检表时另行通知。
体检表领取时间:
5月8日体检的考生,领取体检表时间为5月6日上午8:30;5月7日体检的考生,领取体检表时间为5月6日下午14:00。
体检表领取地址:大兴安岭地区老干部服务中心一楼多功能厅(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86号)。
考生领取体检表需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二寸照片(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1张和黑色碳素笔。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2.请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早6:30之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迟到,无故缺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携带需关机上交。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医院现场。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按体检医院的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体检费用为550元。考生须自备现金(为节省时间请自备零钱)。
三、注意事项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职位考生在看到此公告后,务必于2024年5月5日15时前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行确认。
四、考察
考生考察工作在体能测评、体检工作结束后适时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畅。
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57-2730509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咨询电话:0457-2183167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