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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引进人才方案
2024-05-15 09:41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测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依托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经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党组研究决定,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人才引进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引进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4月15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投递简历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黔西南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及产业发展需要;

 

  3.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能安心应聘岗位,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资格初审

 

  根据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相关资料是否满足招聘条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可参与下一环节测评(名单见附件2)。

 

  六、测评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人才引进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通过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线下面试人员。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必需的综合知识等。

 

  测评工作在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测评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并在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10点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发放《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9日

 

  (2)领取《准考证》地点: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事科(贵州省兴义市金城路5号五楼511室)。

 

  请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需加试1题,以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加试得分在后续环节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时间:2024年6月3日

 

  地点: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事科(贵州省兴义市金城路5号五楼511室)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线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线下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体检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经考察组审定存在本方案第四条中“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所列情况的,或存在其他情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线下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nyncj_5135197/bmxxgkml_5135200/)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报批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作决定是否报批聘用。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经单位党组研究后,按照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引进人员必须在引进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自行申请调动、改行、调离或擅自脱产学习。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各项工作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二)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2024年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均在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http://www.qxn.gov.cn/zwgk/zfjg/znyncj_5135197/bmxxgkml_5135200/),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方案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突发事件应急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3122943

 

  监督电话:0859-3664623

 

  附件1: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黔西南州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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