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配齐配强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力量,优化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决定开展2024年度霍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乡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10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本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乡镇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5.调动过单位的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在现单位公务员岗位工作满2年。
6.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30日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ahhuoshan.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霍山县人民政府大楼10楼1003室)。
4.所需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2024年6月13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依次以具有纪检监察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者、学历较高者、工作年限较长者、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较多者优先。若考生各情形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报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职位内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面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本公告由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8121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附件:
1.2024年度霍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