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开发区干部队伍结构,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着力培养锻造勤政务实、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开发区干部队伍,根据《本溪市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本改委发〔2024〕3号)及《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本开改发〔2024〕1号)等配套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开发区拟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事业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及全社会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管委会内设机构员工岗位6个。具体为: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4个、经济发展服务局工作人员1个、投资促进一局工作人员1个。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桓仁县户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履职尽责。
(四)政治坚定。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五)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斗争精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工作实绩突出,品行良好。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4日(含)—2006年6月13日(含)出生。党政办公室岗位3年龄要求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九)对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岗位应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应聘。对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应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hr.gov.cn,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必须为本人签字。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19日
(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24-48866600 024-48822259(每日接听咨询时间段同上)
报名地点:桓仁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4、委托报名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3)。
5、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名缴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岗位调整。相关信息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桓仁县人民政府网或者微信群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七、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实时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岗位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微信群公布。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桓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个月内出现岗位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十二、薪酬待遇
工资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薪酬标准参照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平均基本工资水平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市对五女山经济开发区考核评定等次和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由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考核评定为一等的,绩效薪酬总量控制在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的 5 倍以内;考核评定为二等的,控制在 3 倍以内;考核评定为三等的,按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标准核定;对考核不合格的,不核定绩效薪酬总量。
十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五女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