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4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回邢来邢创业就业,助力“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符合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5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附件3)
2.县(市、区)岗位放宽到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邢台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邢台的,国内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邢台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3.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岗位,在县(市、区)岗位要求的基础上放宽到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具体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专业要求自行设定(附件1)。“户籍要求”与县(市、区)岗位一致。
4.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此次招引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进到公立医院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章对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要求
引进岗位具体要求见《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国家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2.国(境)外院校排名,参考使用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3.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4.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以此类推。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
5.学历学位低限,指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但具有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6.所有岗位试用期1年,在岗最低服务年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在聘用协议中注明。
(四)限制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9日17:3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可能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直接取消报考资格。考生登陆邢台党建之窗网站或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予以确认。报名邮箱和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
①《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在邢台市域外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面试测评
1.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面试测评,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可增加专业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一般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3.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个人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能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2024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
5.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6.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递补测评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测评情况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及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办理完成聘用手续后,选择放弃岗位或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用人单位可开具相关证明,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
2.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5.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及1名紧急联络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6.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欢迎有意回邢来邢创业就业的人才踊跃报考。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咨询电话见附件1。
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319—3699061
0319—3639008
附件:
1.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3.2024国内双一流、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参考名单.doc
中共邢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