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广播电视台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台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和电视大型活动导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不限户籍。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电视大型活动导播1名、广播新闻播音员2名、电视新闻播音员2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8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3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广播电视台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报名地点: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沧州广播电视台前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赵老师0317-2102730、2023552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以U盘形式存储,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1)下载并填写《沧州广播电视台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下载并填写《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附件4)。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
3.资格审查及交费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沧州广播电视台负责,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交纳报名费100元。
4.《测评考核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测评考核准考证》。
领取时间:在沧州广电网(www.czgd.tv)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领取地点: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沧州广播电视台前一楼会议室。
5.考试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请考生随时关注沧州广电网(www.czgd.tv)相关信息发布情况。
6.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的公告要求及岗位条件。
(2)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二)测评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测评考核由沧州广播电视台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测评考核包括面试、专业测评和测评小组推荐三部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1.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面试内容:
(1)电视、广播新闻播音员岗位:新闻稿件播报(指定播报内容,限时2分钟)。
(2)导播岗位:案例分析(考生根据提供的节目制作要求或直播场景,分析提出导播方案并现场解读)(限时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专业测评环节。面试成绩在考点公布。
2.专业测评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评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评环节(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选全部进入)。
电视新闻播音员岗位专业测评内容为:
(1)要闻播报(限时2分钟)
按照指定的新闻稿件进行播报,包括口播和配音两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新闻播报能力和屏幕形象。
(2)公告播报(限时2分钟)
根据指定公告类内容进行播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普通话水平、对播报内容的理解以及语态、体态表达。
(3)模拟现场播报(限时1分钟)
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和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
广播新闻播音员岗位专业测评内容为:
(1)要闻播报(限时2分钟)
按照指定的新闻稿件进行播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新闻播报能力。
(2)公告播报(限时2分钟)
根据指定公告类内容进行播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告播报能力。
(3)模拟连线播报(限时1分钟)
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模拟连线播报,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和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
导播岗位专业测评内容为:
(1)创意设计(要求考生根据指定主题,设计节目的基本框架和导播策略并现场解读)(限时10分钟);
(2)大型活动导播实操(考生根据提供节目片段进行机位设计、镜头切换等导播实际操作)(限时15分钟)
专业测评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成绩在考点公布。
3.测评小组推荐
测评小组根据专业测评成绩,按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进行投票推荐(专业测评分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专业测评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等次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对测评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专业测评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由沧州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广电网(www.czgd.tv)公布。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考察及资格复审工作由沧州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能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党建网、沧州广电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责任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在选聘各环节,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
沧州广播电视台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