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自贡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自贡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发布)。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情况详见《2024年度自贡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自贡市内各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自贡市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考调(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7月1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考调)。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6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考提示》等,了解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自贡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登录报名网站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及《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市级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7日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7月6日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人选。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在2024年7月8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7月23日至7月27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4年8月底前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发布。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职位调剂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调剂方式等。未进入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按遴选〈考调〉计划名额数1:3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调剂公告明确的职位、资格条件联系调剂单位申请调剂,每人限报1个调剂职位。调剂单位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及时将调剂结果反馈考生。调剂后,个别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四)实干实绩评价
报考开展实干实绩评价遴选(考调)职位(有关信息见《职位表》)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市级遴选〈考调〉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市级遴选(考调)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考调)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市级遴选(考调)单位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部分职位将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信息见《职位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开展实干实绩评价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其他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市级遴选(考调)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实干实绩评价的,还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级遴选(考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无特殊情况,自愿放弃遴选(考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遴选(考调)。
(七)体检
是否组织拟遴选(考调)人员体检由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职位需要决定。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八)顶岗试用
市级遴选(考调)单位可对拟遴选(考调)人员先行试用,试用期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各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如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资格。市级遴选(考调)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九)讨论决定
市级遴选(考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遴选(考调)职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转任
拟遴选(考调)人员名单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各单位对遴选(考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帮助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详见《职位表》。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级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