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地委、行署的工作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现将2024年塔城地区乌苏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单位、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24年塔城地区乌苏市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24名。
(二)招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单位与期限
服务单位:乌苏市各乡(镇)。
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请及时关注乌苏人民政府网站、乌苏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募公告、考试公示等。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12日
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查看乌苏市“三支一扶”岗位,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尽快携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室(水林大楼一楼西侧)进行现场确认,领取政审考察表,现场确认材料及政审考察表最晚于7月19日前上交完毕。
(三)考试
7月22日至7月31日,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必备文具参加考试。
(四)体检、政审、公示
8月1日至8月20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体检标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体检结束后,将拟招录人员在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乌苏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培训
8月21日至8月31日,由乌苏市人社局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组织上岗
9月1日,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三、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其中:每人每年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逾期报到的或未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邀请乌苏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募咨询电话:0992-7260955;0992-8512251
监督电话:0992-8516569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