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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岳普湖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9人公告
2024-07-04 07:30

  2024年岳普湖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支一扶”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统一安排,结合岳普湖县实际,现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情况

 

  (一)招募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1日后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名额:29人,其中面向对口援疆山东省招聘10人。

 

  (三)服务岗位:岳普湖县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四)服务期限:2年,期满自动离职。

 

  (五)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我县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曾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招募原则

 

  2024年岳普湖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事宜将在“岳普湖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招募程序

 

  (一)个人报名:7月1日至7月8日20:00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入“三支一扶学生报名”模块报名。请完整、准确、规范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影像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笔试: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9日至10日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山东省考生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面试事宜。拟定笔试时间为7月11日,具体笔试时间与考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通过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三支一扶个人情况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7月15日至16日20:00点前,面试入围人员参加复审,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到县人社局1楼大厅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面试:本次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岗位空缺现象,对未入围考生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考生拟于7月17日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和《政审表》,面试时间拟为7月18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检、政审: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面试*50%+笔试*5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报考岗位招募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空缺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政审表》须于8月2日18:00点前交至县人社局。

 

  (六)录用公示期:8月3日至9日。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含社保个人部分),按月进行发放;山东省考生提供公租房一套。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四)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专项招聘、考研究生等加分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由岳普湖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岳普湖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咨询电话:0998-688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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