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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武山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8人公告
2024-07-06 08:20

  武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力量,促进干部合理流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决定为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见《武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武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服务期满项目人员。县管科级领导干部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

 

  (二)基础资格条件。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出生时间为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奖励(限工作方面)、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或其中一方在乡镇工作满10年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81年7月1日及以后;

 

  3.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满项目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1日);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调入现工作单位不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1日);

 

  7. 未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的;

 

  8.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职位;

 

  9. 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县纪委监委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1.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城关镇南滨河路县委老干局院内。

 

  2. 报名方式:根据公开选调公告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纪委进行核查并签注廉政审查意见,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由镇党建办安排专人统一将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含电子版)、《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县级以上获奖证明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送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定基础资格分。基础资格分计算方式为年度考核分+表彰奖励分,最高100分。

 

  年度考核分:近5年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等次得10分。

 

  表彰奖励分(以表彰单位级别为准,按获得的最高层次奖励选一次加分,仅限工作方面获得的奖励,不包含学习、学术和竞赛等方面的奖励):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50分,获得过市级表彰奖励得30分,获得过县级表彰奖励得10分。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基础资格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通过甘肃党建武山县平台向社会公布。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照基础资格分1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笔试者的成绩。按每个职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照基础资格分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综合成绩。

 

  (五)岗位能力测试。需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职位,由选调单位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组织开展岗位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测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后综合成绩7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的比例确定该职位人员最终综合成绩。

 

  (六)考察。按照最终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考察(如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同时,还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征求卫健部门关于考察对象健康状况的意见。

 

  (七)公示。用人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议,根据组织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对象,报县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在用人单位和拟选调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跟班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跟班试用,在编在岗干部跟班试用2个月,服务期满项目人员跟班试用1年。

 

  (九)调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为服务期满项目人员的,考核合格后予以入编登记,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县纪委监委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 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4. 本次选调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参加选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5. 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6. 参加选调人员在考察、公示、跟班试用等环节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依次递补选调对象。

 

  7. 报名参加社区工作者选调的,不得报考。

 

  8. 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事宜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093814586

 

  附件:

 

  1. 武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武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武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武山县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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