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_ad_1
2024年河北衡水景县事业单位招聘232人公告
2024-07-15 09:41

  2024年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2名,其中:教师岗位182名,卫生岗位50名。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转为同单位相应普通岗位,无相应普通岗位的予以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详见《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任职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7月15日之前(含7月15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4年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9/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7月22日17:00

 

  缴费时间:7月16日09:00至7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1.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我们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2.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 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聘考生,在报名信息“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项选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考试类别,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项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请考生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否则易造成缴费不成功或重复缴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7月30日09:00至7月31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特别提示:考生进入考场,须将手机关机后上缴至监考人员,不按规定上缴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卫生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本次事业人员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二)证件审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景县人民政府网,获取考试最新消息。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证件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1.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已通过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合格成绩单)、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3.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还需提供退役证、县级武装部证明(×××同志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于××年××月在××地应征入伍,符合招聘条件,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及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高中岗位、初中岗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说课课题选定均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高中岗位、初中岗位说课内容为景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育教材;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说课内容为景县现行初中相应学科教育教材。小学其他岗位说课课题选定采用提前公开说课题目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景县现行初中语文教材。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2.卫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需及时关注景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确定人选。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科目二成绩高者;如科目二笔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

 

  六、体检

 

  体检由景县教育局、景县卫健局分别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名次依次递补。

 

  七、考察

 

  拟聘人员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卫健局分别对拟聘人员的档案及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做为拟聘用人选在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考察不合格和不能按规定提供档案资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人选,依据所报岗位聘用到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单位咨询电话:0318-7768168(教育局),0318-4222506(卫健局),技术咨询:0318-6966006(人社局)。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5.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景县人民政府网了解考试最新信息。

 

  附件: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景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


微信
QQ
公众号
微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