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下同)的公务员8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详见《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二)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熟悉经济金融业务,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胜任金融党建、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控、金融发展与服务等工作。
(五)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报名须符合其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八)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报名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6.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近期蓝底证件照;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6)近三年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非必须,资格初审期间参考)。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同时提供电子版,以“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hefangying210@shenzhen.gov.cn。咨询电话:0755-88121920。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选调单位命题,组织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职位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人数不足,则该职位全部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考生考前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现场由选调单位提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结合拟选调人员的工作经历、个人特长及平时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公务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名公告及相关资料下载地址: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www.jr.sz.gov.cn/)——通知公告栏。
(三)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