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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考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4-07-22 09:10

  江陵县2024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个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启动2024年度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对象

 

  我县在岗服务,且2024年7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考核聘用岗位

 

  本次计划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岗位计划详见《江陵县2024年度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县人社局统筹安排岗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聘用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招聘的情况。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地点为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305室),联系电话:4738302。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准确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同时持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情况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资格审查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为80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面试须知

 

  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未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应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情况。

 

  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相关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取消应聘资格。

 

  十、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聘用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考核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由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3.考核聘用的各项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陵县2024年度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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