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工作公告
为满足黄石港区义务教育学校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就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岗54名、面向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7.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同一学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黄石地区中小学(含中职、特校)在职在编教师;
6.在编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渠道
应聘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打开此链接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登陆系统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Edg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格式为JPG图片格式,以便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状态为“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7:00,应聘人员选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2024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报名数据;8月1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岗位调整: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缴费确认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8月4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应聘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9:00,已缴费确认应聘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予以退回并注明具体理由,或要求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应聘人员对已选报并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待招聘单位退回后才能重新选报该岗位或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及时缴费。
2.《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学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招聘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四、考试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面试,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视为弃权。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1.时间、地点: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4.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卷面分60分,笔试卷面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黄石港区人社局负责。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黄石市教育局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5.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后续,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黄石港区教育局汇总并报黄石市教育局按程序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增加5分。
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和上述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于7月29日至8月1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3)。
4.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排名靠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安排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5.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黄石港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工作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通知。
(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黄石港区教育局可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人社局审定后,由黄石市教育局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人社局按权限呈报备案。
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二)应聘人员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应聘人员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具体咨询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负责。
咨询电话:黄石市教育局(0714—6352843),黄石港区教育局(0714—6384212)。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报考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申请表
3.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事项的说明
黄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