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潜山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调动的暂行办法》(潜教人〔2017〕1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3.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调岗位
2024年城区学校拟选调教师合计52名。具体选调岗位和名额分配如下表:
三、选调对象
潜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城区学校教师。
四、选调条件
每人限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经个人申请,且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1.潜山市内在编在岗教师,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2021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受处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3.潜山市官庄、黄柏、塔畈、五庙等四个山区乡镇学校及逆水中小学任教满5年(任教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以前),其他乡镇学校任教满6年(任教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以前);
4.关于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仅限小学阶段教师报考,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小学语数学科岗位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以外,报考本次选调其他学科岗位的,均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
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教师报考的,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若小学阶段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初中学科岗位。
通过学前教育编制招聘的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和初中岗位。
报考会计岗位的在编在岗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财务类(财政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类),或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以教育局财务科监交的财务移交表为准)。
五、报名及考试事项
1.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表彰和学科教科研成果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选调报考证明(需经现任教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和选调报考证明的参考模板见附件1。
2.交近期2寸证件照3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10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4.选调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及分值占比:学科专业知识(小学语数学科: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各占一半)占考试成绩80%;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材教法等占考试成绩20%。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会计法律法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等。
5.加分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加分,报名时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现场填报《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
(1)表彰类:省级特级教师加5分,省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星加3分,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星加2分。
(2)教科研类:近5年来(2018年8月以后),参加本学科优质课、基本功大赛、基础教育精品课、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教育典型案例评选,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省级二等奖加1分、省级三等奖及市级一等奖加0.5分。
(3)学历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加2分。
以上每项按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积分。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各学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取消。
6.考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17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2:30—5:30),地点: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合成确定。各选调岗位根据有效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在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选岗。根据所报考学校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选岗。为确保全市各学校教师有序流动,合理配置,本次选调限定:凡同一学校的报考教师,按总成绩名次,小学语数学科岗位限2人以内,初中及小学其他学科每一学科岗位(含会计岗位)均限1人。
如有同分,优先选调的顺序为:①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的优先;②教龄长的优先;③年龄大的优先;④获奖层次高的优先。
3.选调学校安排。根据总成绩,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递补。选岗前,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且只递补1次。
①自动放弃的;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③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④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确定为选调人员后弃权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
5.聘用。被选调教师按教师调动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潜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调入学校按岗重新聘任职称。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教师将调回原单位。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1.本次选调在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加强宣传,严格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公开选调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有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3.本公告由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93786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37158(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和选调报考证明
2.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
潜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