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及《关于做好三亚市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2024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培养的“海南专项”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三人社发〔2024〕4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定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培养的“海南专项”研究生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隶属于三亚市人民政府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专利快速审查与确权,建立专利预审快速通道,针对相关专利申请、专利复审请求等开展预审服务;负责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处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及维权援助等;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导航、宣传教育等服务。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条件、人数、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具体岗位、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培养的2024届“海南专项”研究生(含离校时和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7日至2006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8.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校系公章)报名。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9.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anya.gov.cn)和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https://https://syippc.yazhou-bay.com/))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7日9时—2024年8月23日12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在三亚市本次面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培养的“海南专项”研究生招聘的14个岗位中,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等。
3.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89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网上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或pdf文件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1)《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校系公章】报名);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承诺书;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本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23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8月23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8月2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报名。已报名且在2024年8月23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考核评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现场当场公布。
4.资格复审:
本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前,本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本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五)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本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2.考察
本单位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本单位依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89007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监督电话:0898-8889007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3876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附件:1.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