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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庆阳市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26人公告
2024-08-27 03:25

  镇原县2024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市委组发〔2018〕60号)等规定,因工作需要,计划为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镇原县事业单位服务期满转正但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专业技术类项目人员)。

 

  二、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

 

  6.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尚在服务期(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县人社局对照公告要求的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选调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地点

 

  镇原县林水大厦六楼609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像素:390*550,大小不超过50KB)。

 

  (2)《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汇报镇原县2024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面试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要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原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4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附件:1.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镇原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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