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绩溪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其中:东山社区2名、杨柳社区2名、来苏社区4名、五龙社区2名、凤灵社区4名、霞涧社区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渠道
(一)招聘公告同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cnjx.gov.cn)和绩溪先锋网(http://www.jixixf.gov.cn/)发布。
(二)笔试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也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本次招聘人员应为绩溪户籍或夫妻一方、父母一方是绩溪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已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目前仍在社区工作)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县内在任村“两委”成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精神病史等疾病不能正常胜任工作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5、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具体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县行政办公中心四楼C412室。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签署“诚信承诺书”;⑤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相应岗位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社会工作知识、绩溪县情等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别加2、5、8分(请持证考生于报名时一并递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5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名单公示结束后因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宗旨观念、组织协调、纪律意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加分)×0.5+面试成绩×0.5
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退役军人优先,其他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考生的征信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不真实、存在失信情况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选分别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和绩溪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华阳镇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聘用并安排到社区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绩溪先锋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按照绩溪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意见执行。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不得弄虚作假,凡虚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律取消相关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绩溪县委组织部、中共绩溪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563-8165197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绩溪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