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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广汉市网络舆情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4-09-02 08:19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汉市委宣传部关于广汉市网络舆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汉市网络舆情中心为中共广汉市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网络信息安全、有害信息处置;负责网络信息统计分析处理,编辑上报网络舆情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广汉市网络舆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发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2名,具体岗位条件见《广汉市网络舆情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广汉市委宣传部801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成都路西一段1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2)《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4)。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个人简历1份。

 

  (6)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考核测试

 

  1.考核对象:完全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者。

 

  2.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4.考核流程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具体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2。

 

  (1)笔试

 

  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开考比为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当天9点30分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阅卷结束后的次日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告。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线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行后续招聘环节。面试当天早上8点未到广汉市融媒体中心三楼会议室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告,一律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体检

 

  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未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孕妇产后满40天即告知岗位当地人社局,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天、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岗位产生缺额,可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递补,递补工作不超过一次。

 

  (四)单位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以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递补工作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人社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转递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以下资料交广汉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1份。

 

  3.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广汉市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五、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检查组13808106046

 

  咨询电话:中共广汉市委宣传部0838-5222911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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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广汉市网络舆情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附件3.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汉市委宣传部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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