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地质院系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和地质科学研究工作,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地质技术支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科学理论、基础地质信息支持及资源能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所、湖南省生态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湖南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地质地理信息所、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湖南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系湖南省地质院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地质院党委统筹领导,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等事宜。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2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地质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519号1号楼211室;
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8号402大厦1311室;
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所:湖南省娄底市长青中街4号地质大厦(418华天大酒店)1327室;
湖南省生态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大道3383号办公楼组织人事部办公室;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经开区东六路100号有色地勘大厦2307室;
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46号湘地大厦1911室;
湖南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76号湖南工矿所601室;
湖南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经开区东六路100号有色地勘大厦1416室;
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152号嘉熙中心A座918室;
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898号湖南地质大厦1109室;
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56号江山资源大厦2703室;
湖南省地质地理信息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152号嘉熙中心A座425室;
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90号测试中心715室;
湖南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3号办公楼210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现场报名。
(2)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学历或职称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省地质院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省地质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地质院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地质院网站和各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0731-89807311
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0731-85646381
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所:0738-8224627
湖南省生态地质调查监测所:0731-88233650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0731-84620804
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0731-85310729
湖南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0731-86330761
湖南省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监测所:0731-85561597
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0731-85233211
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0731-89862606
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0731-82961055
湖南省地质地理信息所:0731-89969955
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0731-85164949
湖南省核地质与核技术应用中心:0731-86799920
举报电话:
湖南省地质院组织人事部:0731-89686043
湖南省地质院机关纪委:0731-89686006
附件:1.湖南省地质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地质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