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组通字〔2022〕30号)、《关于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皖社〔2024〕3号)和《亳州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亳组通字〔2022〕27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90名,详见《202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一)、(二)。
二、招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本人或配偶具有涡阳县户籍,或本人在涡阳县居住半年及以上(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确保联络畅通。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3日12:00-15: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在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上进行。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2日11: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2日22:00前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9月26日9:00至27日22:00从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如因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禁止进入考场。
3.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处理、社区工作实务等有关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统一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人员按此标准执行。
(五)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外地,长期定居涡阳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所属党(工)委的盖章证明;岗位要求的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所在街道的盖章证明。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统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执行,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与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组织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3.试用期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2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涡阳先锋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31029(涡阳县委组织部) 0558-7216656(涡阳县委社工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22079(涡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58-8165050(涡阳县城关街道)? 0558-7289035(涡阳县星园街道)
附件:2024年涡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一)、(二)
中共涡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涡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