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_ad_1
浙江台州市教师教育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11 03:59

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教育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具有教育行政部门或职业教育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1207室(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咨询电话:8858215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笔试(40%)和结构化面试(60%)相结合的方式,若到场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1,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面试对象因故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得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

 

业务考核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考察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调入、调出单位和台州市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报名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微信
QQ
公众号
微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