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_ad_1
2024年四川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2024-09-12 03:45

  2024年度成都市总工会所属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总工会所属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会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所属事业单位是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该单位的主要职能概况可在成都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www.cdzgh.com)查看单位介绍。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度成都市总工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12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将身份证、《2024年度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资料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dghgx@163.com(文件名备注:姓名+考生联系方式)。

 

  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若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报名资料的考生(以收件时间为准),视为未成功报名,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1.原件校验

 

  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已报名的考生参加原件核对校验。

 

  时  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  点: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77号;

 

  联系人:杨老师,028-87318870。

 

  2.原件校验方式

 

  须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考核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考核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先试讲再答辩的程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考核通知书》。

 

  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的方式组织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

 

  (二)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等于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由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具体计分规则如下: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试讲成绩(总分60分)+答辩成绩(总分40分)。

 

  考生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结束后,由我会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会官方网站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六、 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面试方式、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会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会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最多3次。如该岗位考核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递补通知经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发出后,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会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会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最多3次。

 

  八、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我会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会官方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 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会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十、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028-8171513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会或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贝森路2号。

 

  十一 、本公告由成都市总工会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 、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会在成都市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www.cdzgh.co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会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4年度成都市总工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度成都市工会干部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表

 

  成都市总工会

 

  2024年9月12日


微信
QQ
公众号
微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