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结合单位实际,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教育 教学改革实验工作,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负责中小学 (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课程管理、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等工作;研究国内外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 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高中、初中、小学专辑的编 辑、发行工作;对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评估。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师资培训、 中小学校教师校长培训,负责全市名校长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 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工作;负责指 导新教材培训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交流、评定,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及教研 成果。负责新高考九大学科送教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思想政治教研员:1人,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同相近专业;
高中历史教研员:1人,历史及相同相近专业;
高中生物教研员:1人,生物及相同相近专业。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公费师范生优先。
2.非师范类院校与所招聘岗位相同相近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3.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4.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规定的体检要求;
5.承诺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2.2024年10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4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0日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和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第一场: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9:30—13:0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三)(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第二场: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10:00—12:00;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东】205(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14:00—15:30参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5届毕业生秋季巡回招聘会——陕西师范大学站(第二场);
第三场: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9:00—12:30;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报告厅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随校园专场招聘工作推进情况相应进行递减,如第一场已完成招聘的岗位,第二场报名时不再进行该岗位的报名,三个场次招聘结束后,若还有空岗将再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3.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非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
(2)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及《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2025届毕业生于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4.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时间、地点的,招聘单位将提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
5.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现场报名开始前1天的下午13:00截止。有意向报名者,扫描二维码,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2023年、2024年毕业生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及个人简历。2025年毕业生上传身份证、就读招聘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单及个人简历(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材料提交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方为网络报名成功。网络报名成功人员,若资格审查通过,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现场初试。
(网络报名二维码)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
模拟课堂教学讲授和面谈。
3.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为准。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
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持身份证等相关要求资料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准时进入候考室。
(3)备课面试时间
每名考生备课15分钟,面试1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讲授10分钟,面谈5分钟)。
4.面试地点
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5.面试内容
模拟课堂教学题目由考生根据本人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现行高中教材自选自备,选取一课、一段、一章、一节、一项等作为模拟课堂教学题目。
面试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
6.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详见《面试注意事项》(附件3)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
六、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招聘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同时招聘单位将按程序进行入职信息查询。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中医医院或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与复检医院不重复,费用自理。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信息核查,凡存在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因应聘人员放弃以及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普洱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二)此次招聘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事业人才专项”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三)此次招聘人员符合《关于支持普洱市市属中学教育人才发展的措施(试行)》中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暂未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可先签订实习协议到校实习;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
1.普洱市教育体育局:0879—2138573
联系人:邵老师、刀老师
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879—2185959
联系人:黄老师
(二)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
(三)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应聘考生须认真对待人才招聘和到招聘单位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普洱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2.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