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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绵阳北川中学招聘教师8人公告
2024-10-11 11:36

 北川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8名北川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北川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室1。

 

  3.报考者按照公告发布的时间,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北川羌族自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自荐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或“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协议书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并签订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具体安排将详见《综合测评通知书》。

 

  (二)心理测试

 

  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

 

  1.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综合测评,重点测评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2.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打分高低排序;主考打分相同的,按照副主考打分高低排序。

 

  3.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签订就业协议,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报者考,与北川中学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补充、提示、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北川中学0816-6198886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0816-4823175、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招聘监督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16-4821390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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