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4名合同制纪检监察助理,主要辅助做好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根据主要工作对象为男性的情况,此次招聘对象为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本人或近亲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5.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及福利等待遇约为67600元/人/年(含“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
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浮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3.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罗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报名表》;
(2)《博罗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报名登记表》;
(3)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Word文档、Excel文档、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jwjwgbs@boluo.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资料”),联系电话:0752-6206232。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2.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罗浮清风”微信公众号、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若上述条件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确认名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及时关注“罗浮清风”微信公众号、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按招聘岗位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有关文件实施。
2.政审。县纪委监委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生提交政审有关材料。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罗浮清风”微信公众号、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博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