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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10-16 09:06

 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南通市数据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聘条件在编在岗的管理岗职员或专业技术岗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 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之后出生);

 

  5.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 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以及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22日09:00~10月24日16:00。

 

  2.报名材料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请按顺序整理合并为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tsggzyjyzx@163.com【邮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资料或资料补充。报名材料包括:

 

  (1)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详见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6)历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和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8)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9)所获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

 

  (10)所发表的文章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10月22日09:00~10月25日16:00。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南通市数据局按照本公告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邮件24小时后,可从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陈述申辩:10月22日~10月26日期间09:00-16: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南通市数据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9000815。

 

  5.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22日09:00~10月26日17:30。

 

  6.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签字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未按时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8.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选聘岗位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聘。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市数据局官网公告。

 

  (二)适岗评价

 

  根据岗位实际制定适岗评价方案,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适岗评价成绩,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

 

  (三)资格复审

 

  1.根据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数据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数据局官网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提供的视同个人放弃。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数据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数据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市数据局官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通知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适岗评价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数据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和递补

 

  1.体检。体检由南通市数据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数据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3.公示。南通市数据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市数据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选聘单位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流动程序后,按程序与拟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选聘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选聘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同意。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咨询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情形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选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选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南通市数据局机关纪委将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515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3-59000866(南通市数据局机关纪委)。

 

  六、本《公告》由南通市数据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报名联系电话:0513-59001985。

 

  咨询时间:报名日及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

 

  附件2: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南通市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诚信协议.docx

 

  南通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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