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在校生1.5万余人。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成人专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信息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民族服装与饰品、时尚表演与传播、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运营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 用等33个专业。拥有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贸易等多个省级教学团队, 服装设计教师团队获批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服装与服饰设 计”、“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和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群”、“智慧商贸高水平专业群”被立项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服装设计专业群”、“现代商务专业群”等被确立为省级品牌专业群。《服装结构设计》、《移动电子商务》等几十门课程立项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产学研优秀创新单位”等称号。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应聘条件
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该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0月。报考教师10、教师11、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8、教师20、教师21、教师22、教师23、教师24、教师25、教师26、教师27、教师28、教师29、教师30、教师31、教师33、教师34岗位,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99人,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至11月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链接(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定表》(附件6)。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院联系,咨询电话为0538-2182258、0538-695907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至11月2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11月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1月2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至11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1月2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缴费成功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按照通知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改报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退还报名费。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学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对于教师1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理论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及要求将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缴费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告。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六、体检
体检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38—2182258、0538—6959071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6959309
咨询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