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0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此次选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确定。
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资格审核。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岗位户籍要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0月23日至2006年10月22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涉及到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选聘设开考比例为1:2。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22日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fengning.gov.cn)、承德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rpta.cn/exam/255
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1日17:30分。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并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此次选聘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相应核减选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内改报一次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地点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站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确定符合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要求。考生于面试前按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详见具体公告),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评委所打分数均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引进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中共党员(如都为中共党员,按入党时间较早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跨县调动交流手续。
4.乡镇考生选岗:报考乡镇的考生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后,按选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s://www.fengning.gov.cn
2.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http://rpta.cn/exam/255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咨询电话:0314-8012193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