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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24-10-24 10:12

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1988年10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水平。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并在网上对外公告。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

 

  (2)报名之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5年5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采用邮箱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从10月28日8:00至11月1日16:00(不接受非报名时间内的报名邮件)。应聘人员将《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hm82212250@126.com(所有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并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资格初审结果于11月3日16:00前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截止11月3日17:30,联系电话:0513-82219308。

 

  (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知,可在2024年11月4日9:00-12:00通过电子邮箱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另行公布。考生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见附件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集体研究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批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19308(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纪律监督:0513-89282679(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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