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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20人公告
2024-11-01 11:56

  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五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第五批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2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含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五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其中:报名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示、聘用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可扫二维码(见报名入口)或登录报名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UNyb3ZueHZwVnZp)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照毕业证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才范围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可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谈、面试、专业测试、试讲、试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最终考核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4.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5.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了解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情况等。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填报《巴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附件4),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公示。考察合格的,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由主管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确定聘用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1.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6-2030598

 

  2.各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纪检监督电话:0996-2043504

 

  附件:1.新疆巴州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五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 .巴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

 

  报名入口:

 

  1.报名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UNyb3ZueHZwVnZp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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