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区用人需要、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石家庄市长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130人。共分为4个岗位:
1.社区工作者A岗:中共党员,男性,20人;
2.社区工作者B岗:中共党员,女性,20人;
3.社区工作者C岗:男性,45人;
4.社区工作者D岗:女性,45人。
三、报考条件
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等部委相关文件中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报考人员应具有石家庄市长安区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毕业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8年11月3日至2006年11月3日之间);
6.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8.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有效履行职责的。
9.石家庄市目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10.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环节,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告通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报名网站(https://rpta.cn/)发布。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网站: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12日17:00,报名登录(https://rpta.cn/)网站报名。
3.资格初审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8: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在11月18日9:00-12:00、13:00-17:00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裕华东路123号)16层1612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支付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00—11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石家庄市长安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各项资料,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线缴费确认报考。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提醒:①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网上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②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6.笔试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取消等情况在报名网站(https://rpta.cn/)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包括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应用、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等。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辖区内,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未能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系统(https://rpta.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系统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准备下列材料,相关资料不再另行通知。
①《报名表》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⑤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⑧资格证书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⑨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⑩《诚信承诺书》。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和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2: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在石家庄市辖区内,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运用“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的公式,计算出综合成绩。
3.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优先录用顺序为:(1)面试成绩高者;(2)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者);(3)中共党员;(4)学历高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士>本科)。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无违法违纪证明、考察材料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的,或因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递补原则顺序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报名网站(https://rpta.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工作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编制。
聘用人员的见习期,将依据《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见习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任职期间全程在社区工作,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通知公告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1-86857678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