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莲都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和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笔试并有笔试成绩的考生,且是莲都户籍或莲都生源(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已经入围事业单位岗位体检、政审人员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班时间,考生提供户籍、学历等证书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到丽青路25号办事中心五楼人社学堂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事业单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50%。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入围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实施两天前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1.体检。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发〔2012〕65号、〔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政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及递补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21850250578-21850050578-2278057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2616951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