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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楚雄元谋县县级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1人公告
2024-11-05 21:46

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和规范公开选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元办发〔2023〕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县内乡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公开选调人员范围为我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二)坚持事业至上原则。人员调配坚持空编空岗为前提,根据调配岗位确定条件,专业对口,岗位匹配,人岗相适。

 

(三)坚持正向激励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2019年11月1日以前招录或2019年及以前退役安置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元马镇事业单位的,需在其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2021年11月1日以前招录或2021年及以前退役安置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报考元马镇事业单位的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工作年限、经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等具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培养、录用(聘用)不满协议服务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所负责工作被通报批评不满1年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不予调配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的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认定:

 

1.年龄认定。35岁以下指1989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4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2.专业认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限制到门类、大类的岗位,门类、大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类、一级学科的岗位,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具体相关专业的岗位仅专业符合的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由选调单位负责审定。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 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元谋县人社局4楼会议室。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登记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安置人员由县人社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能等级资格的,需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个人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单位及代码)。

 

(4)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乡镇党委填写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乡镇党委书记同意报考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开考比例。限制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是否降低开考比例另行公告。不限制开考比例的岗位,有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即开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和考察评价。综合成绩按岗位信息表明确的各项考试成绩比例构成。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3日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4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要放弃面试资格,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6小时内书面告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401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的,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12月上旬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考察评价、体检

 

(1)考察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按照选调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格、工作实绩和认可度。考察评价采取实地考察和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价实行百分制,考评组评价占80%,经历业绩评价占20%,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

 

(2)体检。体检与考察同期开展,由各选调单位负责,体检人员自行支付体检费用。

 

4.递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党组织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影响调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五、选调储备

 

对进入考察环节但未被选调的人员进行储备登记,储备期至下一次公开选调公告发布时终止,储备期内若有县级单位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可从储备登记人员中根据专业、职称对口择优直接考察选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选调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面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报考人员所需要的证件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若个别需要查阅档案的,按规定到人社部门查阅办理。

 

(六)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878—8317915

 

县人社局办公室:0878—8216908

 

(八)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股:0878—8216640

 

附件:1.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元谋县2024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元谋县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考评组评价表

 

4.元谋县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5.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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