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宏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云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德宏州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统一开展2024年州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详见《2024年德宏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州县(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中央、省、州级机关设在我州县(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派出机构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报名人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填写并打印《2024年德宏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8:00。报名人员登录德宏党建网(www.dhdjw.gov.cn/)通过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详细信息,选择报考职位,完成网络报名,其简要流程为:进入报名网站→个人注册登录→进入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签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PDF文档,5M以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选择报考职位→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所上传照片须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免冠证件照和身份证照片均上传正面照,免冠证件照片宽度不小于295像素、高度不小于413像素,身份证照片宽度不小于400像素、高度不小于250像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系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料上传成功后1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发送《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公开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开遴选机关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改报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州委组织部将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在德宏党建网公布。允许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于2024年11月17日9: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由公开遴选机关予以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2024年11月20日9:00起,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692-221389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9:00-12:00,考点统一设置在芒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州委组织部将在德宏党建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照3: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发布公告。在德宏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遴选机关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开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中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
4.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公开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面试成绩(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综合成绩在德宏党建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公开遴选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公开遴选机关指定体检机构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公开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同时了解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遴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批次后仍无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结合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情况,遴选机关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遴选人员在德宏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通知拟遴选人员到岗;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拟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公开遴选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德宏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试用期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是否真实、有效,以便遴选机关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