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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127人公告
2024-11-12 10:11

2024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凡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或入编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能再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所产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1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47.93.192.66/zhaopingrs24/info/index.html)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填报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进行修改。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招聘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23日12: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不能少于1︰3。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4年11月26日8:30-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须于11月26日17:00前完成。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通过原缴费账户退回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4年12月11日8:30—12月14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四、笔试

 

  本次招考岗位分为事业单位岗位、学校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具体岗位划分详见《计划表》中“岗位类型”栏。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1︰30(两个部分的笔试科目)

 

  (二)笔试科目

 

  1.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报考学校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3.报考医疗卫生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分为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值为100分,共2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昭平县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12月下旬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七)笔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2)报考学校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3)报考医疗卫生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将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现场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2.本次面试资格审查只接受线下审核(不支持邮寄)。

 

  3.资格审查单位:详见《计划表》中“资格审查单位”栏。

 

  4.资格审查材料:面试入围人选应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2024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备注”栏亲笔签名),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3)如所报岗位要求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附件4);

 

  (6)《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4年12月下旬。

 

  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资格审查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查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资格审查单位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期间,严禁面试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以此类推。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资格审查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4-2566089;电子邮箱:zprsglg@163.com

 

  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1.2024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3.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4.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本)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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