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务员考试调整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说明(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单位代码:023)相关岗位专业要求调整如下:
1、01-06职位专业要求由“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调整为“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环境监测、建模与重建,环境化学工程,气候变化,环境管理,能源及环境,雷电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管理,卫生、安全与环境质量,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气候变化与环境政策,土木与环境工程”。
2、07职位专业要求由“法律类,环境保护类”调整为“法律类,环境保护类,环境监测、建模与重建,气候变化,环境管理,能源及环境,雷电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管理,卫生、安全与环境质量,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气候变化与环境政策,土木与环境工程”。
特此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4年11月15日